员工之家
 信息公告
万宝至马达瓦房店有限公司举行30周年庆典活动
金虎公司迎新春扑克大赛
2023年金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宿舍-食堂区消防逃生演习
疫情防控倡议书
新员工入社流程
DLM(DWM)员工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倡议书
    新闻资讯 > 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和缴费基数核定
来源:本站 点击数:5771次 更新时间:2021/7/13 21:18:53

关于做好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和缴费基数核定
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因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延迟公布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做好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缴费基数核定、延长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
(一)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0〕33号):
1.免征政策
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减征政策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二)办理流程
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按照参保单位已申报的单位类型,继续实行“不见面”办理。其中:
1.享受免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每月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缴费申报/企业外网单位上月工资申报”功能点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后,系统自动计算“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后的应缴金额。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参保单位按规定缴费即可,不需要额外申请。
2.享受减征政策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已全额缴纳5月和6月单位部分的,系统自动计算退返单位部分金额并传递给税务部门,单位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社会保险费减免/退费查询”功能点查询5、6月份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免单位缴费部分金额、打印返还结算单。由税务部门为企业提供免申请、免填单的退费服务。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一)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关于“企业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不再实行‘社会保险年度’”的规定,及8月4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公布的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和基数核定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我市企业单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15714元/月作为上限,继续以2019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下限2881元/月作为下限。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5238元/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二)企业医疗、生育保险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大医保发〔2020〕79号)规定,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17976元/月为上限基数、以3595元/月为下限基数。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5992元/月作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三)市内五区企业采暖费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218号)规定,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内五区企业采暖费缴费基数为7962元/月。
三、2020年7月份社会保险费征期延长至8月底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延长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知》(大税发〔2020〕181号),规定我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7月份社会保险费征期延长至2020年8月底。征期延长期间,免予征收利息及滞纳金,参保人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利息的处理原则为:8月份补缴7月份的不征收利息,8月份补缴2020年6月份及以前月份的利息计算至2020年7月。
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确认缴费基数生成结果和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金额,确保缴费业务准确无误,并于8月底前按时缴纳7月和8月的社会保险费。
     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5日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下一篇:关于明确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员工之家 | 信息公告 | 视频新闻 | 人才招聘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瓦房店金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3-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7003166号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
邮件:jhgs2001@163.com 联系电话:0411-85370311  地址:瓦房店市老虎屯新立路31号